為保障雙方的權益,請詳細閱讀下列注意事項:

約定事項:

  1.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說明,簽訂訂購週刊契約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起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唯非遞延性商品除外。
  2. 於收執商品時,若發現不符合訂購之商品或服務,請於訂購日起7日內與經    銷商承辦人員(或企業社)聯繫、寄回商品或以書面方式辦理退貨。若未於    上述時間內通知,則視為貴訂戶(消費者)接受全部商品或服務。
  3. 逾七日後仍欲退訂出版之刊物時,酌收訂購總金額之20 % 作為經銷單位行    政手續費及需支付已寄送週刊之各期費用及相關贈品等費用。
  4. 經銷商(或企業社)不接受旗下經手/承辦人員之口頭或其他繕寫或加註塗改之承諾;任何有關商品或產品之承諾,均應由經銷商承辦人員(或企業社)書面同意並用印後為憑。
  5. 裝訂週刊,均以累計4個月內之期數裝訂成一本,每一本裝訂工本費用新台幣250元整,敬請整理後聯繫經銷商承辦人員收取或寄回發行總公司代收服務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135號6樓)
  6. 為確保貴訂戶權益,若未收到當期刊物之時,請儘速通知經銷商承辦人員(或企業社)補寄,如未通知者,則視為正常收件;本期刊為貴訂戶主動瞭解後所訂購之。
  7. 貴訂戶(消費者)於訂購完成7-10日後,可至學生週刊訂單查詢系統(http://moc.studentweekly.com.tw)了解訂購單內容相關資訊,確保權益。

以上若有資料不符或疑問,請務必來電客服專線0800-313-919,0800-001-993

免責聲明:

  1. 購買遞延性商品(即後續收到郵局或配送物流所寄發之商品)與實體商品是完全不同的情形;現場消費購買實體商品或取得贈品是不適用7日鑑賞期的,除產品本身之瑕疵外,若為貴訂戶(消費者)之個人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實體商品或贈品經貴訂戶(消費者)親自檢查並交付後,經銷商承辦人員 (或企業社)即概不負責,貨物售出,概不退換。
  2. 貴訂戶(消費者)於訂購遞延性商品後,於收執商品時若發現不符合訂購之商品或服務,請於訂購日起7日內與經銷商承辦人員 (或企業社)聯繫、寄回商品或以書面方式辦理退貨。若未於上述時間內通知經銷商承辦人員(或企業社),則視為貴訂戶(消費者)接受全部商品或服務。
  3. 貴訂戶(消費者)於簽訂本契約時,與他公司(第三方公司)簽訂辦理之分期付款契約,係經由貴訂戶(消費者)本人同意後,交由與本公司之經銷單位合作銀行或資融/租賃公司所提供的無擔保分期付款,均經過貴訂戶(消費者)本人同意或照會後方才辦理,絕無欺瞞或有偽造私文書之情事,本公司及經銷商均非坊間、網路誤傳為信用貸款或其他金融貸款詐騙等相關情事,貴訂戶(消費者)若與承辦此業務之銀行或資融/租賃公司所衍生的商業行為糾紛,亦與本公司無涉,特此聲明。
  4. 學生週刊客服同仁抑或經銷商所屬之從業人員,不會主動去電詢問貴訂戶(消費者)是否需要協助代為辦理減輕分期繳費相關事宜,若接到此類相關來電時請勿理會或來電週刊客服專線確認,以保障自身權益;若有疑慮請務必來電週刊客服專線洽詢(0800-313-919、0800-001-993)
  5. 簽訂訂購契約/收執遞延性商品逾7日後仍欲退訂出版之刊物時,貴訂戶(消費者)均應支付經銷商承辦企業社贈品(市價)之費用,及已寄送之週刊之各期費用,並酌收訂購總金額之20%作為經銷單位之行政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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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詳閱及暸解上開約定事項及免責聲明等事項,並同意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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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治療師張自強教你向3C成癮說NO!

2018/3/13   人物分享室


別讓3C成癮影響了課業學習與親子關係

  隨著科技越來越發達,3C產品日新月異:智慧型手機、平板…等設備,結合3G網路和隨處可用的無線網路,這些便利的使用已成為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近年來國人對於網路的使用度大大提昇,食衣住行娛樂幾乎都可以透過網路去從事,我們的生活簡直就要到了離不開網路的地步。這一代的學生也拜科技便利之賜,人手一機無時無刻都在使用,包括:網路連線遊戲、LINE、Facebook、E-mail…等,幾乎佔據了一天大半的時間,嚴重影響了學習的效果,更可能造成生活作息不正常。

  在新聞中也時有耳聞,有人沉迷於網路遊戲中,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更產生中風的遺憾。也有許多學生沉迷於網路遊戲中而逃學、蹺家窩在網咖,甚至搶劫遊戲中的虛擬寶物等。這些因為沉迷於網路而造成的不良後果,值得我們重新省思3C網路成癮綁架了正常的學習及所帶給我們的影響,並思考應該如何改善。

  一旦學生迷上了3C相關產品的使用,就易造成因網路成癮而綁架了正常的學習。不管是否上學都會出現難以自拔的上網渴望與衝動,經常惦念該事物,且有重複上網尋求該內容的衝動,一上了網,彷彿就如「黏」在網上,且精神較為振奮很難下網。此時,做家長的應該要與孩子討論及分析如何有效的使用3C產品,適時的應用在學習上,才能發揮最大的效果。

  但是,若突然完全禁止的話,除可能會影響親子關係外,可能會出現焦躁不安、情緒低落的症狀。例如:因停電突然被迫離開電腦;或是家長老師的嚴格介入,而被迫離開電腦、停止上網;或者是自己下定決心要減少上網等。上述情形都容易出現挫敗的情緒反應,例如:情緒低落、生氣、空虛感等,或是注意力不集中、心神不寧、坐立不安等。

  家長可以用討論的方式和孩子溝通,除了規範功課完成之餘使用時間外,更可以分享因使用3C上網而影響社會適應或身體健康的部分,如:常因長時間上網,造成時間管理失當、作息不定,而忽略原有的工作、學業,甚至會出現所有的家居與社交生活,包括與家人朋友疏遠等。

  此外,還會出現身體不適反應,例如:眼睛痠、視力減退、頭痛、肩膀痠痛、腕肌受傷、睡眠不足、腸胃不適等問題。這些都是因為染上3C使用網路癮,在生理的影響上易有長期坐在電腦桌前而減少的肢體活動,長期盯著螢幕,休息時間過少而易出現視力衰退、緊張性頭痛、進行網路遊戲時,易因重複操作動作而有肌腱炎或腕隧道症候群、易因為長期坐姿,而姿勢不佳導致背部頸部頭痛等問題,也易於日夜顛倒而更容易導致長期睡眠不足。

  為了避免因3C產品與網路的使用造成孩子學業及家庭的傷害,甚至影響生活及親子關係,以下幾點建議供大家參考,包括:
  1. 善用上網管理工具:利用鬧鐘或電腦定時提醒程式提醒自己該離開網路或遠離電腦。或設定一周上網幾小時後即不再使用,或設定每日固定上網的時段,以避免上網的時間無限延長。
  2. 釐清真正需要使用網路的事項:把所有待辦事情列出的優先順序,依序列出必須透過網路處理事務的優先順序以及平日處理的事務順序,讓事情安排有效率。
  3. 認清網路成癮所造成的影響:把網路成癮所造成的影響與戒除網路成癮的好處,列出幾項寫在卡片上,然後貼在電腦或3C產品旁,以便隨時提醒。
  4. 培養多元的休閒嗜好:因沉溺於網路中常會忘記或取消一些日常活動,像打籃球,逛街等;可以建議寫下個人活動行程表,並標明重要性,以提醒自己不要因為上網而忽略它。
  5. 家長帶頭共同限制:規範一回到家,家長和孩子們都先交出3C相關的產品,並且規定某一時段才可以使用(如:做完功課等),無形中會多出許多親子互動或學習的時間。
     
  此外,除了強化父母親的親職角色及訂定網路使用之適度規範外,更需調控個人的時間運用,以及多參與戶外活動與各項社交聚會。主動與孩子討論時間規劃之學習與生活目標之釐清,幫助孩子建立自我認同及價值澄清,重新找回擺脫3C產品依賴的正常生活與學習,讓孩子有個健康又快樂的學習與生活。


本文作者介紹

張自強
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職能治療科主任


張自強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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